QB/T 1946-2007.Ball point pen ink.
5.16黏度试验5.16.1试验仪器
a)旋转式黏度计;
b)恒温水浴器。
5.16.2方法与步骤
取被检油墨置入旋转黏度计的测试容器内,使测试容器与恒温水浴器接通,调节水浴器的温度至(23±2)℃,选择适当的转子,然后调节黏度计至工作状态后进行测定,示值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5.17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试验
油墨中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试验按GB 21027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油墨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时的采样方法按GB/T 6680进行。
6.1型式检验
6.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b)更改主要原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
c)产品停产二个月或二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合同规定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1.2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600g 油墨作为供检样本,取其中 400g 作为检验样本。按第3章表1和表2中所列项目逐项检验,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6.1.3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再次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停止出厂,待解决问题,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
6.2出厂检验
6.2.1 油墨的出厂检验以批为单位,以每生产一釜(锅)为一批。
6.2.2抽样按GB/T 6678—2003中 7.6的规定抽取,样品量为500 g,其中250 g作为备检样品。
6.2.3 出厂检验项目为第3章表1中的外观、含水量、相对密度、pH和黏度。
6.2.4出厂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检验合格。如某项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采样量,对该项目进行复验,检验结果以复验为准。如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检验不合格。
6.2.5产品经检验合格后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一包装桶上应有清晰牢固的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
b)注册商标;
c)批号和净重;
d)采用标准编号;
e)生产厂名及厂址。
包装桶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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