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47.3-1994 笙

QB/T 1947.3-19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囿
QB/T 1947.3规定了自由簧管气鸣乐器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1947.3适用于14簧笙、17簧笙、21簧笙,未列入本标准规定的特殊要求的笙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QB/T 1947.1民族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根据笙斗的形状分为圆笙、方笙和健盘笙。
3.2根据功能扩充形式分为加键笙、扩音笙、加键扩音笙。
3.3根据笙簧数目确定笙的规格。
3.4 根据音质、工艺、选材的不同分为高级品、中级品、普及品。
3.5笙的部位名称应符合图1的规定。
3.6.3标记示例
例:17簧D调圆斗笙。笙17-D-Y
4技术要求4.1 声学品质
4.1.1律制
应采用十二平均律。
4.1.2标准音
小字--组a音为440 Hz。
4.1.3音准要求
除应符合QB/T 1947.1中第4.1.3.3条的要求外,吹吸音高应基本一致。
4.1.4音质
发音明亮,合声浑厚丰满。
4.2演奏性能
应符合QB/T 1947.1中第4.2条的要求。
4.3外观工艺
除应符合.QB/T 1947.1中第4.3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4.3.1笙苗合缝严密,竹节排列整齐。
4.3.2簧片安装牢固,簧舌软硬适度,不闪簧。
4.3.3 笙斗,笙键镀层光亮,无脱皮露底、锈迹、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
4.4主要原材料
应符合表1的要求。

QB/T 1947.3-1994 笙

标准下载地址: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308002217006976226248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