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905.1-2005 锡基轴承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总则

CB/T 3905.1-2005 Method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tin-base bearing alloy-Part 1: General provisions.
1范围
CB/T 3905.1规定了各种锡基轴承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的一般要求。
CB/T 3905.1适用于锡基轴承合金化学成分的测定及其仲裁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CB/T_390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肉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379测试方法的精密度通过实验室间试验确定标准测试方法的重复性和再现性
3一般要求
3.1分析所用试样可在冶炼、浇铸过程中取规格40mm x 40 mm×10mm三个键块,试料应沿厚度方向从试样上刨取或锯取。
3.2特殊情况下可与有关单位协商取样,制成有代表性的合格的试料。
3.3精密度试验按GB/T 6379规定。同一试样平行分析份数不应少于三份,所得分析结果的绝对偏差用重复性来检验,如果绝对偏差不大于相应部分规定的重复性值,取算术平均值对最终分析结果。不同实验室用本标准测定同一试样时,结果偏差不应超过相应部分规定的再现性值。
3.4同一元素所列不同的分析方法均可作为仲裁分析方法。仲裁分析时,可由仲裁单位与申请仲裁单位协商决定采用其中某一方法进行。
3.5涉及的试剂溶液的浓度,如“1+3”的盐酸,系指1份盐酸( = 1.19 g/mL》与3份水(体积比)相混合;百分浓度系指100 mL溶液中所含溶质的克数,如 20%乙酸铵溶液系指20g本酸铵溶解于水后,用水稀释至100 mL;市售试剂浓度,除了过氧化氢用百分浓度表示外,其余均用密度(p)表示。
3.6使用的试剂纯度除特殊规定者外,均为分析纯。
3.7使用的试剂溶液除特别指明者外,均为水溶液。
3.8 试剂配制及分析用水均为蒸馏水、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3.9分析试验操作所用量具和仪器均应经授权计量传递单位或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前应按规定操作并校正后使用。

CB/T 3905.1-2005 锡基轴承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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