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75—2004.Hair conditioner.
1范围
QB/T 1975规定了护发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1975适用于以由抗静电剂、柔软剂和各种护发剂配制而成的乳状产品,用于漂洗头发、使头发有光泽且易于梳理的漂洗型护发素。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 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 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
3要求
3.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规定。
3.3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
4试验方法
4.1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2感官指标
4.2.1外观、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4.2.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4.3理化指标
4.3.1耐热4.3.1.1仪器
a)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b)试管:西20 mm×120 mm。
4.3.1.2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20mm× 120 mm 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把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4.3.2耐寒
4.3.2.1仪器
a)冰箱:温控精度士2℃:
b)试管:20mm ×120 mmo
4.3.2.2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如20mm× 120 mm 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胶塞,把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5℃~-10℃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4.3.3pH
按GB/T 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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