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67.5-1996.
1范围
QB/T 1967.5规定了黑色陶瓷颜料中二氧化硅、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锡、氧化铅、三氧化二铝,氧化锌、氧化锰、三氧化二铁、二氧化钛,氧化钴、三氧化二铬、氧化硼、氧化钾、氧化钠(SiO,,CaO,MgO,SnO,、PbO.Al:O3.ZnO.MnO,FegO,,TiOg,CoO、CrO,.B,O,.KO,Na,O)及灼烧失量分析方法。
QB/T 1967.5适用于以铁、钴、铬、锰(Fe.Co.Cr,Mn)为着色剂的黑色类陶瓷颜料的化学成分分析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82——19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2810-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量器的容量校准和使用方法QB/T 1641—--1992陶瓷用石膏化学分析方法
3一般规定
3.1本标准所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的规格。
3.2本标准所用试剂应为分析纯或分析纯以上纯度。用于配制或标定标准溶液所需的试剂为基准或优级纯及其以上纯度。
3.3本标准所用玻璃仪器应符合GB/T 12810的规定。
3.4本标准中的“准确称取”是指精确至0. 000 1 g.
3.5分析时平行试验不得少于两次,并须同时进行空白实验。
3.6试样细度应全部小于0.075 mm ;分析试样应于(105士5)℃烘2h,然后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后备用。
3.7分析试样在分析结果报出后,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供备查。
4试剂与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4.1盐酸:比重1.19.1+1 l mol/L.
4.2硫酸:比重1.84,1+1(慢慢加人等体积水中),15%。
4.3硝酸:比重1.42。
4.4磷酸:比重1.70。
4.5氢氟酸。
4-6高氯酸:比重1.22。
4.7乙酸:比重1.05.4 mol/L.6%(V/V ).
4.8硼酸:5%(m/V ).
4.9氨水:比重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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