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752-2005.2-Acetyl thiazole.
b)柱
填允柱: 长 2m~3m,内径3mm~一4mm。
固定相:PEG-20M。5%~一10%涂于Chromnosorb WAW DMCS(60~80)目上。检测器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5.2操作条件
a)温度
色谱炉:线性程序升温从80℃~240℃,速率5℃/min。进样口:250℃。
检测器:250*℃.
b)载气流速
氮气:20mL/min~30 mL/ min。
c)测定方法
面积归…化法:按GB/T 11539—1989中 10.4指定方法测定2-乙酰基噻唑含量。
5.5.3 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 11539—1989中11.4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2-乙恍基噻唑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6检验规则
6.12-乙酰基噻唑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广 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而相对密度、折射率为型式检验项日,每季度检验·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取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2个,全抽;3~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H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验收结果中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J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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