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757-2005 无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用石墨

QB/T 2757-2005,.Graphite for mercury-free alkaline zinc-manganese dioxide battery.
5检验方法
5.1水分的检测方法按附录A。
5.2灰分的检测方法按附录B。
5.3固定碳含量的检测方法按附录C。
5.4铁含量的检测方法按附录D(第一方法)和附录E(第二方法)。
5.5︰铜含量的检测方法按附录F。
5.6钼舍量的检测方法按附录G。
5.7粒度的检测方法按附录H。
5.8 松装密度的检测方法按附录l。
6检验规则
6.1石器产品应分批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采用标准的证明和采用标准的编号。
6.2需方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
6.3抽样方法:随机从每批产品中按2%~5%包装袋抽样(不少于2袋),每袋随机抽取1 000 g,仔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2 000 g,再用四分法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袋中,封好袋口,贴好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抽样日期和抽样者姓名,---袋供检验用,另一袋保存6个月备查。
6.4采用GB/T 1250规定的极限数值判定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5如检验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时,应在该批产品中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抽样复验,复验后,若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品。
6.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抽样交有关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采用的标准编号和GB/T 191规定的“怕雨标志”。
7.2包装
石墨可用塑料袋外加编织袋包装或根据需`方要求进行包装。装袋应丰满,封口要牢固。
7.3 运输
石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撞击和跌落,注意防潮、防水、防破损。
7.4贮存
石墨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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