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033-1983.Mechanical watches for general use.
3.8外观质量
3.8.1检查表机零件 是否生锈时,用3倍放大镜观察,若有疑问则用16倍双管显微镜验证。
3.8.2表壳、 表盘、表针、表玻璃等外观质量的检查应在自然光线照射下,距离30公分肉眼观察。
3.9 耐腐蚀性和镀层结合牢度
表壳和后盖的耐腐蚀性能和镀层结合牢度的试验可参考钟的试验方法,见附录A(参考件)。
4验收规则
本标准的交收、验收采用GB 2828- -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 2829-81《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采用两次抽样方案。具体验收项目、检查水平和批量大小由工贸双方协商决定。
5标志、包装
5.1 标志
5.1.1 表盘、后盖上必须有商标、产地和厂名,根据需要还可标上钻石数量、表壳材质及结构特性等标志。
5.1.2 手表表机必须标有型号和生产编号。
5.2 包装
5.2.1每只手 表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手表型号、制造厂名、手表性能、使用保养要求和检验员代号。
5.2.2每只手 表应以塑料袋包装或用能固定手表的盒子作单个或多个包装,保证不致相互碰撞或摩擦损坏。包装用盒应有良好的防潮和防震性能,盒的外表应有手表的制造厂名称、牌号、型号和出厂日期。
5.2.3手表的大 包装箱的箱内须具有防潮和防震的衬垫物,包装物品的含水量不得超过12%。包装箱外面应印有“易损”、“防潮” 的标志。 运输和储存
6.1运输
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有合格的包装,且须小心轻放,切忌受潮。
6.2储存
6.2.1产品不得 与腐蚀性物质存放在-一起。
6.2.2产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 干燥,环境温度在5~ 25C之间,相对湿度不得高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