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5000.5—2007.
1范围
JB/T 500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色金属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和标志与证明。本部分适用于重型机械用砂型、金属型、离心铸造方法生产的铜合金、铝合金、锌合金铸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T 5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E)]
GB/T 231.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1.1—2002,eqv ISO 6506-1:1999(E)]
GB/T 1173 铸造铝合金(GB/T 1173-1995,neq ASTM B26:1992)GB/T 1175铸造锌合金
GB/T 1176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GB/T 1176-1987,neq ISO 1338:1977)
GB/T 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GB/T 6060.1—1997,eqv ISO 2632-3: 1979)GB/T6414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 6414---1999,eqv ISO 8062:1994)JB/T 5000.1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
3.1.1 铝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3的规定。
3.1.2锌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5的规定。
3.1.3 铜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176的规定。
3.1.3.1对承受重载荷、用于关键部位的铜合金铸件,如蜗轮、轮缘、压下螺母和铸件最大尺寸大于500mm 的铜合金铸件,以力学性能为主要验收依据。化学成分允许略有偏差,允许偏差值为各主要成分百分含量上、下限的10%。
3.1.3.2对承受轻载荷、用于一般部位且铸件最大尺寸不大于500mm的各种衬套、轴瓦以及滑板类铜合金铸件,化学成分或力学性能均可作为验收依据,两项中有一项合格即可视为合格,另一项只作参考,但必须有数据。
3.2尺寸公差及公差带的配置
3.2.1尺寸公差应符合GB/T 6414的规定,常用等级代号与公差见表1。同一铸件选用同一公差等级,公差等级按毛坯铸件基本尺寸选取。
3.2.2铸件尺寸公差带应相对于毛坯铸件基本尺寸对称分布,即公差的一半位于基本尺寸之上,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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