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704.4-1985.Measurlng instruments for anthropome try Coord lnate callper for anthropome try.
2.3主尺尺框或 竖尺尺框应都能分别沿主尺或竖尺平稳移动,无卡住和松动现象。
2.4 活动量脚的厚度与固定量脚相同。
2.5移动I型三脚平行规的主尺尺框使两量脚测量面至手感接触时,无论主尺尺框紧固与否,两量脚测量面间的间隙应不大于0.01 mm。.
2.6移动主尺尺框使 两量脚测量面至手感接触时,主尺游标上的“零”线和尾线与主尺尺身相应刻线的不重合性偏差应不超过下述的规定:“零”刻线的不重合性偏差为t 0.010mm;尾刻线的不重合性偏差为土0.03mm。
2.7主尺或竖 尺的游标刻线表面至主尺尺身刻线表面的距离均应不大于0.25mm。
2.8三脚平行规表面应碳钢镀铬或不锈钢抛光。
3检验规程
8.1外观: 三脚平行规表面不应有缺损或锈蚀,刻线应清晰、正确。
8.2各部分相互作用: 主尺尺框或竖尺尺框在主尺尺身上移动时,均应平稳、灵活, 移到任意位置时,尺框与主尺不应有上、下晃动现象。竖尺在竖尺尺框中移动时应平稳、灵活,移到任意位置时,竖尺与竖尺尺框不应有明显的晃动现象。
8.8尺身示值误差: 用五等量块,一-级检验平 板或- -级 平面平晶进行检验,检定点应均匀地分布在尺身刻线上不少于三个位置,示值误差不超过t 0. 1mm。
4标志和包装
4.1三 脚平行规应标志:
a. 制造厂商标;
b.产品序号。
4.2 三脚平行规的包装盒上应标志:
a. 制造厂商标;
b. 产品名称;
c.测量范围。
4.3 三脚平行规在包装前经防锈处理,并妥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