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89. 22-1996.Leather- Determination of air permeability.
4.2 秒表:精度0.1 s.
4.3钢制 模刀:内壁是正圆柱型,直径5.5 cm.刀口内外表面形成20*左右的角。这个角所形成的楔形的高度,应大于皮革的厚度。
5试验步骤
5.1仪器气密性检查
关闭水流控制开关和空气控制开关,拔下磨口塞,向量简中加水,并将磨口塞塞紧,然后打开水流控制开关,如果水不从排水管中流出,表明气密性良好。
5.2空白试验
先不放试样.将水流控制开关和空气控制开关关闭,将(20士3)C的蒸馏水装满量简.塞紧磨口塞。打开水流控制开关.再打开空气控制开关,水从排水管处流出,当量简内水位下降到刻度“0”位时,立即.开动秒表,待水位降到刻度“100”(即流完100mL)时,立即停止秒表.记录所需时间为to(s)。空白试验不得少于两次,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值,应不大于0. 5 s,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位有效数字。
注:对于(20士3)C的蒸馏水,流过100mL时所需的时间应为(20士1)s.如不在此范围内,应进行调节。
5.3试样试验
用模刀切下试样,按GB 4689. 2进行空气调节,然后将试样放在空气测试室内,上紧盖帽,按5. 2步骤进行操作,记录流完100mL水时所需时间t(s)。每个试样平行测定两次,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值,应不大于0.5 s,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注:若试样透气性很小,空气通过的时间在15min以上时,可以把量简内所盛水的水平位置调整到零以下,不等到最简中的水流完100mL,记下5~10min内透过空气的最(水柱下降的刻度)。即停止试验.记录试验的时间t1
(s)及水流毫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