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264-2013 内河船舶柴油机主推进装置气动遥控一般技术要求

JT/T 264-2013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essure-operated, remote control for main propeller of diesel engine for inland-waterways vessels.
1范围
JT/T 264规定了内河船舶柴油机主推进装置气动遥控一般技术要求。
JT/T 264适用于内河船舶,由驾驶室過控柴油机主推进装置(包括直接或通过离合器间接传动螺旋桨及可调螺距螺旋桨)的气动遥控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遥控系统基本功能的要求
2.1应具备能按手动操作顺序自动完成全速换向(自全速顺车至全速倒车或自全速倒车至全速顺车)和调速的功能,并应具有自遥控至手控或自手控至遥控转换联锁.换向联锁、转车机联锁(设有时)和轴系刹车联锁(设有时)等安全联锁装置。
2.2主推 进装置遥控应采取措施,避开或防止主机长期在临界转速范围内运转。
2.3若主机的控制系统具有启动失败时能自动再启动的程序,则启动失败的连续次数应不多于三次。当第三次启动失败时,即应自动停止启动,并在驾驶室、机舱进行听觉视觉报警。
2.4设有离合器的主推进轴系,当主机超速时应能自动停车(柴油机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220kW可免设) ,并在驾驶室和机舱进行听觉和视觉报警。
2.5主推进装置遥控应能可靠、灵活地从遥控状态转换到机旁控制。其控制的转换装置应设在机旁控制处。各控制处所设有某控制处所正在进行控制的指示,控制转换应在得到应答后方可进行转换。
2.6驾驶室应设有 主机的紧急停车装置,该装置应与驾驶室遥控系统完全独立。紧急停车装置失电时,应自动转换至蓄电池供电。紧急停车装置应设有防止误操作的设施。紧急停车时,应给予机舱听觉和视觉报警指示。
2.7遥控 系统的操作手柄若与传令钟手柄合并为-一个, 而且当遥控系统失效,仍不影响传令钟的功能时,则可当传令钟使用。

JT/T 264-2013 内河船舶柴油机主推进装置气动遥控一般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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