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793-1988.Oil of cedarwood ( Cupressus funebris endlicher )- Guizhou, China.
5.8.4柱效 能的测定
a.化学惰性试验:按ZBY 41001中 “第8.1条"指定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
b.柱效:按ZBY 41001中 “第82条”指定方法测定柱效,应符合要求。
5.8.5测定方法
用内标法:按ZBY 41001中 “第102条”指定方法测定柏木油中柏木脑含量。
测定响应因子:按ZBY 41001中 “第102.条” 指定方法测响应因子。用柏木脑作参比物质, +二烷醇作内标,丙酮作溶剂。
5.8.6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ZBY 41001中 “第114条”规定进行。
5.8.7色谱图象的建立
本项仅供参考。
典型色谱图见附录A《参考件》。
6检验规则
6.1中国贵州柏木油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编号。
6.2验收单位有权按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次验收, 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取样方法:每批包裴单位在100以下抽取三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管抽取油样50~ 100mlo将取出的油样全部在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取其中50~ 100ml分别装人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口塞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瓶留存备查。
注:在气温较低的情况下有时会有柏木脑析出,此时在取样前应将油样加热使之熔融混勻,然后按上述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6.4如验收结果 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如其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拒收。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中国贵州柏木油应装于干燥、 清洁无杂味的镀锌白铁桶内。桶外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净重、皮重、出厂日期及本标准编号。产品包装每桶净重180kgo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