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337. 1-1991.Stationary acidspray-proof lead-acld batterles Technical conditions.
4.1.2蓄电池槽
4.1.2.1薯电池槽应符合JB 3076标准规定。
4.1.2.2每只单体蓄电池应有便于观察的电解液液位标志:
a.透明材质的蓄电池槽,櫝璧上应有最低和最高液位标志。
b.不透明材质的蓄电池槽,应配备指示计以显示相对于最低和最高液位的电解液液面的位置。
4.1.3 隔板
隔板应符合JB 3385标准规定。
4.1.4电解液
4.1.4.1电解液应符合 ZB K84 003标准规定。
4.1.4.2完全充电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为1. 215士0.005 g/cm'(25C),也可由制造厂规定。
4.2蓄电池尺寸
蓄电池外形尺寸应符合GB/T 13337. 2标准规定。
4.3蓄电池极性
蓄电池极性应符合制造厂产品图样。
4.4外观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裂纹及污迹。
4.5气密性
蓄电池除防酸栓外,其它各处均要保持良好的气密性,能承受相当4 kPa的正压或负压。
4.6容量
蓄电池按5. 5条规定的方法试验,10 b率容量在第1次循环应不低于0. 90 Cro,在第5次循环应达到Co,1 h率和0.5 h率容量分别在第7次及第9次循环应达到额定值。
4.7瞬间放电
4.7.130~500Ah蓄电池按5.6条规定的方法放电,所持续的时间不得低于10s。
4.7.2蓄电池 瞬间放电应在第11次循环达到规定值。
4.8 自放电
蓄电池按5. 7条规定的试验方法,静置28 d后其容量损失不得超过5%。
4.9 防酸性能
蓄电池按5.8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应无酸雾逸出。
4.10安全性能
蓄电池按5. 9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不得引起蓄电池本体爆炸。
4.11最大放电电流
蓄电池按5.10条规定的方法和电流连续放电,极柱不得熔断变形及其外观上不得出现异常现象。
4.12耐滑流充电能力和电解液储存
按5.11条规定的试验方法,以平均单体蓄电池U,的恒定电压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6个月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