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041-1994.High pressure xenon short arc lamps.
5.3.1.1工作电压的测量
在灯的试验条件下点燃15min,然后测量灯两端的电压值。
5.3.1.2光通量的测量
在灯的试验条件下,为保证测量精度,功率在350W以下使用1m积分球,功率在350~1000W使用2m积分球。功率在1000W以上使用分布光度计测量,要求测量误差小于5%。
5.3.2平均寿命试验
将灯置于与实际使用相仿的专用灯箱中进行。额定功率小于1000W灯的试验电流为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1000W灯,在前1/2寿命时间内应为额定电流值的80%,在后1/2寿命时间为额定电流值的90%。寿命试验时每2h关闭一次,每次关闭时间不少于15min,关闭时间不计入寿命时间内。在寿命试验过程中由于机械和线路故障等引起的损坏,不应计算在内,可允许换灯补试。灯的平均寿命用奇数中值法(2n+1)确定:即由受试灯失效顺序中处于中间位置灯的寿命确定,在各分等平均寿命值的50%和70%时应对受试灯进行光通量的测试,光通量不低于C等最小值80%,个别灯的寿命(指第-只失效的灯)不应低于平均寿命的50%。
5.4灯的外观质量(第4. 3条)
用目视法或标样对比法检验。
5.5灯头粘结牢固度(第4.4条)
用专用的工具进行,扭力矩从0逐渐增加到规定值。
5.6灯的不同轴度 偏差(第4.5条)
用目视法检验,遇到争议时按下列方法试验:
在图4所示的专用的测量装置上进行,测量时,将灯头的-端垂直安装于专用夹具上,将灯缓慢绕轴旋转一周,由指示器上显示出的最大读数和最小读数之差的一-半即为灯的不同轴度偏差值。也允许采用等效的其它方法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