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J 777-2015
标准名称: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英文名称:Ambient air and waste ga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emission -Determination of metal elements in ambient particle matter-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optical emission spectrometry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5-12-04
实施时间:2016-01-01
标准大小:311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和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2月4日批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银(Ag)、铝(A砷(As)、钡(Ba)、铍(Be)、铋(Bi)、钙(Ca)、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镁(Mg)、锰(Mn)、钠(Na)、镍(Ni)、铅〔Pb)锑($b)、锡(Sn)、锶(Sr)、钛(T)、钒(V)、锌(zn)等24种金属元素的测定当空气采样量为150m3(标准状态),污染源废气采样量为0.600m3(标准状态干烟气),样品预处理定容体积为50m时,本方法测定各金属元素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环境空气颗粒物(PMo和PM2s)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