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 1097-2020
标准名称: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20-01-17
实施时间:2020-03-01
标准大小:2.2M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伴生或次生的污染物释放源强核算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制造生产过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铸造生产过程源强核算。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888)进行核算;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锅炉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进行核算;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的零部件及配件生产的电镀工序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进行核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汽车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制造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等
本标准附录A~附录H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01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