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654-2005.
1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250 V以下直流电源和50 Hz或60 Hz,1 000 V以下交流电源,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性能要求,此种转换器应与IEC 60357所规定的卤钨灯及其他钨丝灯一起使用。
注1;本标准中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关于生产期间的单个转换器的试验要求尚未给出。注2:关于装有能改变灯功率的装置的转换器的要求尚在研究之中。
注3;可以预计,符合本标准的转换器在额定寿命超过200 h,额定电压低于50V钨丝灯的额定电源电压的92%和
106 %之间均能保证正常工作。
GB/T 19654应和GB 19510.3一起使用。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GB 17625.1一2003,IEC 61000-3-2:2001.IDT)
GB/T 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02 ,idt IEC 615471995)GB 19510.3 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3——2004 .IEC 61347-2-2:2000.IDT)
IEC 60357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性能要求IEC60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
2.1
线路总功率total circuit power
在转换器的额定电源电压和额定最大输出负载下由转换器和灯共同消耗的总功率。
2.2
线路功率因数v符号为circuit power factor,symbola
线路的功率因数是所测得的线路的功率与电源电压(有效值)和电源电流(有效值)的乘积之比。
2.3
高功率因数转换器high power factor convertor线路功率因数至少为0.85的转换器。
注:功率因数值应考虑到电流波形畸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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