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025-2006.Technical supervision code for metal in nuclear power plant.
1范围
DL/T 1025规定了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修、改造等环节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内容和管理要求。
DL/T 1025适用于核电厂下列金属部件( 简称部件)的技术监督
a)核岛承压设备及其相关部件:
b)常规岛、 核电厂辅助设备(BOP)承压部件;
c)汽轮机及发电机主要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技术监督 metal technical supervision
通过有效的检测和诊断,及时掌握部件的质量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处理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3.2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full-time engineer for metal technical supervision
专门从事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的人员。
3.3重要部件level I component
构成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而且其失效会引起失水事故的核安全-级金属部件。
3.4合格承包商qualifned supplier
评审合格的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