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 T1083-2008.Specification of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 for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1范围
DL / T1083规定了应用于火力发电厂的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和电子模件所组成的、对电厂各工艺过程进行
控制、监视的分散型控制装置和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应用功能应达到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
DL / T1083适用于火电厂及火电机组所采用的分散控制系统。火电厂其他控制系统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分散控制系统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 (DCS)
以计算机、通信和屏幕显示技术为基础,实现对生产过程的数据采集、控制和保护功能,并实现数据共享的多计算机监控系统。其主要特点是功能分散、操作显示集中、数据共享、I/0为电的物理量信号。根据生产过程的需要可以做到硬件布置的分散。
3.2控制处理器control processor (CP )
以微型计算机或微处理器为核心,完成控制逻辑和控制算法的专用模块化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