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T1092-2008.General conditions of security and stability control system for power system.
1范围
DL /T1092规定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以下简称为稳控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DL /T1092适用于稳控系统,对于单个厂站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以下简称为稳控装置)可以参照执行,并作为这类系统或装置的科研、设计、制造、检验、运行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安全稳定控制装置security & stability control equipment
为保证电力系统在遇到DL755规定的第二级安全稳定标准的大扰动时的稳定性而在电厂或变电站内装设的控制设备,实现切机、切负荷、快速减出力、直流功率紧急提升或回降等功能,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第二道防线的重要设施。主要由输入、输出、通信、测量、故障判别、控制策略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