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118-2009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DL/T 1118-2009.The code of welding for conventional island of nuclear power plant.
1范围
DL/T 1118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及承重结构等钢制设备构件制作、安装及维修焊接工程,以及辅机本体和转动构件补焊修复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DL/T 1118适用于碳素钢(含碳量小于等于0.35%)、 低合金高强钢、耐热钢及不锈钢等金属材料的焊条电弧焊(SMAW)、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GTAW)、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MIG、MAG)、药芯焊丝电弧焊(FCAW)、氧-乙炔焊(OAW)和埋弧焊(SAW) 等焊接方法。其他材料、构件和焊接方法,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一般规定
3.1 总则
3.1.1核电厂常规岛设备构件制作、安装及维修焊接工作和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3.1.2 核电厂常规岛钢结构焊接工作可按DL/T 678的规定执行。
3.1.3核电厂常规岛设备构件焊接前应按DL/T1117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形成焊接I艺评定报告,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规程。
3.1.4焊接接头质量检验应根据设备构件质量要求和工况条件按相应标准分级分类进行。

DL/T 1118-2009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DL/T 1118-2009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标准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