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464-2013.Guidelines for primary design budgetary estimate of fossil fired power project.
1总则
1.0.1 为了在火力发电I.程初步设计概算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木标准。
1.0.2 DL/T 5464适用 于单机容量12MW~ 1000MW级的燃煤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生物质发电工程、垃圾发电工程按照同容量燃煤发电工程规定执行。
1.0.3火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是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也是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0.4 火力发电I程初步设计概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和审核人员必须在正式的概算书上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I程师执业印章或电力T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2内容组成
2.0.1火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应包括编制说明、总慨算表、安装工程汇总概算表、建筑工程汇总概算表、其他费用汇总概算表、安装工程概算表、建筑工程概算表、安装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其他费用概算表.以及相关的附表、附件等内容。
2. 0.2 火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说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依据、建设规模;计划投产日期及资金来源;外委设计项目名称及设计分工界线;项目地址特点,交通运输状况,主要T.艺系统特征,公用系统建设规模:自然地理条件(如地震烈度、地基承载力、地形、地质、地下水位等);主要设备容量、型号、台数.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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