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558-2019.Regulations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preliminary design of power system dispatching automation.
1总则
1.0.1为规范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内容深度要求,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使文件的质量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DL/T 5558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含备用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端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以及调度端系统配套建设的厂站端系统、基础设施及辅助系统的设计。
1.0.3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设计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应作为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初步设计文件必须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
1.0.4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编制设备招标文件的依据;
2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3满足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
4满足生产准备和施工准备的要求。
2基本规定
2.0.1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和附件);
2工程概算书。
2.0.2电力 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可包括专题论证报告。
2.0.3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宜按A4版面出版,说明
书中的附图宜按A4、A3版面出版,单独的设计图纸按电力工程制图标准执行;
2封面应标识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3扉页应标识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4对扩建、改建工程,应分别说明工程规划规模.已建情况和本期建设规模;
5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外委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评审意见),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概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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