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47-2001.Designing technical rules for security and automaticity equipment of power system.
1范围
DL/T 5147规定了电力系统设计过程中,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安全自动装置设计配置等原则要求,适用于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发电厂、变电所接人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和安全自动装置实施方案研究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版本。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59-1994 220~500千伏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 428-1991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SD 131-1984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3总则
3.0.1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满足DL 755的要求。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按功能性用途,可分为用于自动防止稳定破坏的自动装置、自动消除异步运行的自动装置、自动消除可能造成事故发展及设备损坏的频率或电压偏差的自动装置和恢复正常系统工况的自动装置等。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在电力系统事故状态下,防止电力系统失去稳定性和避免电力系统发生大面积停电的系统事故。
3.0.2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及控制宜优先采用有成熟经验的、简单、可靠、有效的分散式装置,不同控制对象的各类装置应协调工作。
3.0.3电力 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的硬件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软件应做到模块化,并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系统发展变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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