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805-2017.Requirement of construction of the isolation facilities for entry and exit of experimental monkeys.
1范围
SN/T 4805规定了进出境实验猴隔离场建设的要求。
SN/T 4805适用于进出境猕猴属实验动物隔离场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干本文件。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548禽 畜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猕猴属实验动物laboratory macaque animals
人工饲养繁育用于实验的猕猴(Macaca m ulatta)、食蟹猴(Mucaca fascicularis) 、短尾猴(Macaca
arctoides).平顶猴(Macaca nemestrina)、 熊猴(Macaca a samensis)、藏西猴(Macaca thibetana) 等动物。
4选址及环境要求
4.1隔离场应设于国家开放口岸 ,邻近港口码头或国际机场,与人境口岸的距离小于200 km,交通便
利,口岸具有装卸动物的条件。
4.2隔离场应远离野生动物保护区10 km以上。
4.3隔离场应避开自然疫源地。
4.4隔离场周围 3 km范围内无陆生动物饲养场、皮革加工厂、 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居民生活区、交通主干道、动物交易市场等;宜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4.5隔离场周围 1 km范围内无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4.6隔离场与周围的学校、居民区、村庄等场所以及周边主干道有良好的天然隔离屏障。
4.7隔离场周边环境 条件应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4.8隔离场内应有必要的供水、供电设施,地面干燥、排涝通畅,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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