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636.6-2017.Checking list for review and approval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instrumentation.
1总则
1.0.1 HG/T 20636.6是自控专业在工程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文件的校审规定,是开展设计评审及验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保证工程设计文件质量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1.0.2 HG/T 20636.6适用于自控专业工艺包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适用于可行性研究等有关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
1.0.3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校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校审工作职责
2.1 校审人的责任
2.1.1 工程设计文件的校审,是保证设计文件质量的重要环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自控专业工
程设计质量保证程序》HG/T 20636.5和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校审工作。
2.1.2校核人应与设计人共同研究确定设计原则及设计方案,并在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校核人的校核工作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文件;
2设计计算书;
3提交各专业的设计条件。
2.1.3审核人应参加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主要技术问题的讨论研究,并指导、帮助设计人和校核人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审核人的审核工作范围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的设计文件;
2主要的设计计算书。
2.2校审意 见的处理
2.2.1在设计过程中, 应遵照校审意见进行设计修改。
2.2.2 设计人与校核人在校审工作中的意见不能统一时,应以校核人的意见为准;校核人与审核人意见不能统一时, 应以审核人的意见为准。
2.2.3对于重大的设计方案和技术问题,当校审人员无法决定时,应提请项目或专业部室评审,并取得有关主管方面确认。
2.3校审记录
校审人完成设计文件校审后,应如实填写“设计文件校审记录”,供设计人修改和补充,并作为设计质量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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