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516-1995.Rules of inspection of native silk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516规定了出口土丝的抽样、检验方法、包装标志及结果判定。
SN/T 0516适用于出口的桑蚕土丝,每批五件。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土丝:用桑蚕茧缫制的、多规格的、传统丝类产品。
3抽样
3.1在外观检验的同时,抽取重量检验和品质检验用样丝。
3.2抽样时应在受验丝的不同部位抽取,每把丝限抽--绞,具体抽样绞数见表1。
4重量检验
4.1 设备
a)磅秤:最小分度值1/100kg;
b)台秤:最小分度值1g.
4.2检验方法
4.2.1将每件丝布袋除下,于 台秤上称记其重量。
4.2.2任择3把,拆下商标、纸、绳,称记其重量,以此推算全批丝的商标、纸、绳的重量
4.2.3净重计算方法
将原件丝连同布袋、商标、纸、绳逐件称记重量,并在另一秤上进行校对,得出每件丝的毛重、然后减去布袋、商标、纸、绳的重量,得出净重,以kg为单位。
4.3回潮率及公量检验
4.3.1设备
a)烘丝炉;
b)工业天平:最小分度值1/100g
4.3.2检验方法
4.3.2.1将抽取的重量样丝 平均分成二组,立即在二架天平上称重校对,作为“湿重”。
4.3.2.2将二组样丝 分别松解后,放入烘篮内,以140℃~145℃温度烘至恒重,称出“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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