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614-1996.Rules for appraisal of foreign investment property.
1范围
SN/T 0614规定了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的项目、方法和程序。
SN/T 0614适用于外商投资财产的鉴定,其他财产的鉴定可参照本规程办理。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财产
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所拥有的产权或有关权益。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
工具、办公用具、产成品、材料等有形财产及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2.2外商
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等投资者。
2.3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
2.4外商投资财产
在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对外补偿贸易方式中,外商投入或者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从境外购进的财产。
2.5 财产鉴定
根据有关资料,应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参照国际惯例对财产进行检测、分析和确定其价值的过程。
3鉴定项目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的项目包括:品种、质量、数量鉴定、损失鉴定和价值鉴定。
3.1品种、质量、数量鉴定.
品种、质量、数量鉴定是对外商投资财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商标、新旧程度、出厂日期、制造国别或地区、生产厂家等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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