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461-95.Rule for the inspection of chemical fibre regular top for import and export.
1主 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 0461规定了进出口化纤正规条的公量、品质及外观的检验方法。
SN/T 0461适用于进出口本色和正规的合成纤维条的检验。
2术语
2.1 试验用标准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的标准大气条件。温度20±2℃ ,相对湿度63%~67%。
2.2预调湿
对于较湿试样,为了不致在调湿时形成放湿平衡所作的预干燥处理。一般先在不超过50C和相对湿度10%~20%条件下,放置一定时间,至试样含湿降至公定回潮率以下。
2.3恒重(不变重量)
纺织材料试样经过处理,相隔一定时间,前后两次称重差异不超过规定范围时的重量。
2.4偏差率
纺织材料性能指标的实测值与设计值之间的差数对设计值的百分率。
2.5变异系数
表示一列数值变异程度的相对指标,是标准差对平均数的百分率。
3取样
3.1取样数量
同一合约、同一发票,同一生产批号为一检验批。
每批取样数量按表1规定随机抽取。
3.2取样方法及样 品处理
3.2.1公量样品
3.2.1.1称重 后随机从包件的不同部位任意取出2只毛球,拉去表面一层后,从其外层和内层各取一段,合计约重50g,迅速放入干净的塑料袋或密封的容器中作为回潮率样品。及时(不迟于取样后8 h)将样品定重,试样称重精确至0.01g.
3.2.1.2从每根样条纵向取出一段细条子,全批20根细条,合并成- -混合样,从混合试样中随机抽取每份重约5 g的试样二份,作为上油率样品。
3.2.2 品质样品
3.2.2.1 取样毛球拉去表面一层后,取出约2 m长的样品5段,其中一段作检验,4段作备样。取样时注意勿使条子有意外拉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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