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026-92 出口机绣抽纱品检验规程

SN 0026-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machine embroiderie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和适 用范围
SN 0026规定了机绣抽纱品的成品规格,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要求。
SN 0026适用于棉、麻、丝及各种混纺、交织织物为面料的机绣及镶嵌抽纱品。
2引用标准
GB 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SN 0033-92,出口抽纱制品抽样检验规程
3成品规格
3.1各种成品规格按成交合同检验。
3.2 公差范围
经漂洗产品规格长公差-6% ,宽、正方及圆(46、91、137、183 cm四种规格公差-11%)公差-9% ;成品以纬向作长度时,长(46、91.137、183 cm四种规格公差- 11%)公差-9% ,宽公差-6% ;不方度、不圆度不超过3%。不经漂洗产品规格公差--2.5%;靠垫、座垫、枕套、被套等需填充内芯的,内径公差±1.25cm(0. 5英寸)。成打、成对产品之间尺寸25.4cm及以下偏差不超过0.5cm,25.4cm以上偏差不超过1cm.
4质量要求
4.1成品图案花 样应与设计图纸相符,针法、工种搭配自然,拼缝处理恰当.
4.2绣花
各种针法流畅整齐,间隔均匀,花位端正,轮廓完整饱满,不错绣,不漏绣,不露墨印(客户要求除外) ,不露明显针迹,不留线头,1.5cm以上背面过线不允许存在。做到平、齐、匀、活、净、光。
注:①平:针步平服,绣面平整。
②齐:针法流畅整齐。
⑧匀:针距疏密均匀。
④活:线条活泼,流畅自然。

SN 0026-92 出口机绣抽纱品检验规程

SN 0026-92 出口机绣抽纱品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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