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103-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leather working glove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103规定了出口革皮劳动保护手套的检验方式抽样方案、技术要求和检验程序。
SN 0103适用于出口猪、牛、羊革制做的劳动保护手套(包括革皮与其他材料制成的手套)。
SN 0103也适用于国外来样加工的劳保手套。如合同规定有技术条件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规程检验。
2.检验方式
2.1出口检验
2.2预先检验
3抽样方案
3.1 数量:
1~10箱,抽1箱;
11~20箱,抽2箱;
21~50箱,抽3箱;
50箱以上,每增加20箱增抽1箱,不足20箱以20箱计。
3.2 根据品质情况,可酌情增减抽样数量。
3.3方法:对成箱的劳保手套,根据堆放部位,随机抽取。
4原料和辅料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正面革
a革身柔软、丰满、有弹性、厚薄基本均匀。
b革面粗细基本均匀、清洁、染色牢固。
c不得有严重的血线、色花、刀伤、虱叮等。
4.1.2绒面革
a革身柔软、丰满、有弹性、厚薄基本均匀。
b绒头粗细、长短基本一致。
C不得有严重的粗绒、色花、刀伤等。
4.1.3二层革
革身较柔软、厚薄基本均匀、无明显透毛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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