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363.1-95.Rule for the inspection of wool and wool bl ended blanket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 0363.1规定了出口纯毛:毛混纺毛毯检验的基本要求和检验规则。
SN/T 0363.1适用于出口纯毛、毛混纺机织毛毯检验(包括羊毛及特种动物纤维及其混纺产品)。毛型化纤类、针织类、非织造类毛毯检验可以参照执行。合同或协议另有要求者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2引用标准
FZ 61001纯毛 、毛混纺毛毯
FZ 6007毛毯试验方法
GB 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术语
3.1 单位产品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划分的基本单位。毛毯检验以条为单位产品。
3.2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一般应以同一合同在同-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批量不超过10000条。
3.3 不合格
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称为不合格。对于毛毯是指低于FZ 61001中一等品或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特性,按严重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和B类不合格。缺陷分类见表1.
3.4不合格品
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类型分为A类不合格品和B类不合格品。
3.5 批质量
采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的质量特征。
3.6 例行检验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称为例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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