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047-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rice wine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047规定了出口黄酒的取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 0047适用于以粮谷、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糖化、发酵、压榨、杀菌、贮存、勾兑、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黄酒的检验。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及法律有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检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标准检验。
2引用标准
QB 525黄酒及其试验方法
GB 5009.7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方法
GB 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索B,的测定方法
GB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ZBX09 001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ZBX09 002出口食品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的检验方法
3术语
3. 1检验批
指生产厂每次勾兑、包装出口的质量相同、均一、规格-致并具有同样质量证明书的产品形成-检验批。
3.2恶性杂质
恶性杂质指:蚊、蝇、虫、玻璃碎屑、橡胶、塑料、漆片、头发、指甲、金属物及其他污秽物。
4取样
4.1瓶装酒(500mL装)
检验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6箱,每箱职1瓶;
检验批量在501~1 000箱,随机抽职10箱,每箱职1瓶;
检验批量在1 001箱以上,每增加300箱,随机增抽1箱;增加部分不足300箱,按300箱计。每箱取1瓶。
每检验批中,至少职样6瓶。4瓶用于检验,留样2瓶备查。
4.2坛装酒
检验批量在500坛以下任意抽取5坛,每增加200坛,增抽1坛,增加部分不足200坛以200坛计。每抽样坛抽取5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