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124-92.Method for determinati on coumaphos residue in meat and meat product for export.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124规定了出口肉和肉罐头中蝇毒磷残留量的抽样和测定方法。
SN 0124适用于出口肉和肉罐头中蝇毒磷残留量的检验。
2抽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500箱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内商品应具有同一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等级等。
2.2样本大小
2.2.1肉
500箱及以下 取5箱;
501~1000箱 取7箱;
1001~3000箱 取11箱;
3001~4000箱 职13箱;
4001~5000箱 取15箱
2.2.2罐头
与(2.2.1)规定相同。
2.3抽样工具和方法
2.3.1肉
每箱取样一包,去掉塑料薄膜,从每包肉样抽取肉渣或肉块不少于25g,总样量不少于1kg,放入清洁的容器内,并填写标签,注明品名、日期、垛位、报验号、申请单位、抽样人,及时送交实验室。
2.3.2罐头
每箱抽一罐,填写标签,注明品名、日期、 垛位、报验号、申请单位、抽样人,然后送交检验。
2.4实验室试样制备
2.4.1 肉
将所抽取的全部样品,充分搅碎混匀,取有代表性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 ,装入清洁容器内,密封,冷藏。
2.4.2罐头
将所抽取的全部样品整罐倒出,充分搅碎混匀,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装入清洁容器内,密封,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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