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675-1997.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pyr szophos resi dues in meats and meat products for export.
1范围
SN 0675规定了出口肉及肉制品中定菌磷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SN 0675适用于出口猪肉中定菌磷残留量的检验。
2抽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2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批量,件 最低抽样数,件
1~25 1
26~100 5
101~250 10
251~500 15
501~1000 17
1001~2500 20
2.3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从每件中取一袋作为原始样品,其总量不少于2kg放入清洁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交实验室。
如每件中无小包装或有小包装但每袋重量超过2kg者,则可用灭菌后的锋利刀在抽出的包件中,每件割取不少于100 g,混合后置于清洁容器内,作为混合原始样品。混合原始样品的重量不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交实验室。
2.4试样制备
从原始样品中分取出约1kg ,经捣碎机充分捣碎,混匀,均分成两份,分别装入清洁的容器内,作为试样,加封并标明标记。
2.5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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