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4175-2011.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instrument power supply system in chemical plant.
1范围
HG/T 4175规定了化工装置仪表供电系统配置要求、试验要求、巡回检查、检修等要求。
HG/T 4175适用于化工装置的仪表供电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HG/T 4175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HG/T 4175。
HG/T 20509-2000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3仪表供电系统配置要求
3.1总则
仪表用电功率不小于10kVA的供电(含10kVA)电源应采用双UPS或1路UPS加1路市电供电,仪表用电功率小于10kVA的供电电源,原则上不采用UPS,采用来自不同电源的两路交流电源加电源切换装置供电。
供电系统配置原理单线图见图1.
3.2 供电要求
3.2.1 电源:
一交流电源:AC 220V士22V,50Hz;
24V直流电源:输出电流自0%~100%额定值变化时, 输出电压DC 24V士1V ,输出电压交流分量有效值不大于48mV。
3.2.2供电系统由三相供电时,三相负荷应分布均匀。
3.2.3两路交流供电由配电室不同电源段提供,如配电室有保安电源则一路由保安电源提供。
3.3电源柜要求
3.3.1电源柜置于仪表机柜间,要求配电柜型号尺寸、颜色与仪表机柜相同。
3.3.2电源柜第-级空气开关上要标明电源来自XX变电所(配电室)XX配电柜XX供电回路。
3.3.3 UPS1(或市电 1)、UPS2(或市电2)分别布置在配电柜前后两侧,且每路分别配置电压表、电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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