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45.2-2018.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1适用范围
HJ 945.2规定了制订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HJ 945.2适用于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行业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可参考本标准进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9制订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 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65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HJ 2300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目录》(安全监管 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环境 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83号)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环办科技(2016)94号)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国环规科技(2017) 1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为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污染源直接或间接排入环境水体中的水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等限值以及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其他因素、监控方式与监测方法等所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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