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57-2018.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cobalt-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1适用范围
HJ 957规定了测定水中钴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957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废水中可溶性钴和总钴的测定。
HJ 957测定可溶性钴的方法检出限为0.05 mg/L,测定下限为0.20 mg/L;总钴的方法检出限为0.06 mg/L,测定下限为0.24 mg/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678水质金属总 量的消解微波消解法
HJ/T 91地表水 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溶性钴 soluble cobalt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 μm滤膜过滤后所测定的钴。
3.2
总钴 total quantity of cobalt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酸消解后所测定的钴。
4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喷入贫燃性空气-乙炔火焰,在高温火焰中形成的钴基态原子对钴空心阴极灯或连续光源发射的240.7 nm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范围内其吸光度与钴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5干扰和消除
5.1钴在灵敏线 240.7 nm附近存在光谱干扰,选择窄的光谱通带进行测定可减少干扰。
5.2质量分数大于等于 5%的盐酸、磷酸、高氯酸对钴的测定产生正干扰:质量分数大于等于5%的硫酸产生负干扰。消解后试样中高氯酸浓度控制在2%以下不影响钴的测定。
5.3当Ca质量浓度大于200 mg/L、Ni质量浓度大于40 mg/L、Si 质量浓度大于100 mg/L时对钴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基体干扰的检查见附录A;采用标准加入法可抵消基体干扰,见附录B;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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