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650-2019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号:GB 31650-2019
标准名称: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英文名称:Maximum residue limits for veterinary drugs in food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9-06
实施时间:2020-04-01
标准大小:1.52M
标准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标准替代农业部公告第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本标准与农业部公告第235 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的术语定义;

——增加了阿维拉霉素等13 种兽药及残留限量;

——增加了阿苯达唑等28 种兽药的残留限量;

——增加了阿莫西林等15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

——增加了醋酸等73 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

——修订了乙酰异戊酰泰乐菌素等17 种兽药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

——修订了安普霉素等9 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

——修订了阿苯达唑等15 种兽药的残留标志物;

——修订了阿维菌素等29 种兽药的靶组织和残留限量;

——修订了阿莫西林等23 种兽药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蝇毒磷的残留限量;

——删除了氨丙啉等6 个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品种;

——不再收载禁止药物及化合物清单。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等104种(类)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醋酸等154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规定了氯丙嗪等9种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本标准适用于与最大残留限量相关的动物性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普药残留( Veterinary Drug Residue)
指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所有与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药物原形或和其代谢产物
32总残留( Total Residue)
指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药物原形或和其所有代谢产物的总和。
33日允许摄入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
是指人的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物质而对其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以人体重为基础计算,单位:ug/kg体重
34最大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MRL)
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允许存在于食物表面或内部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g/kg)
35食品动物( Food-Producing Animal)
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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