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501-2013.Code for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nitoring station in chemical industry projects.
1总则
1.0.1 为使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站设计符合适用、环保、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HG/T 20501。
1.0.2HG/T 2050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站设计。
1.0.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站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4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站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总体布置
3.1 位置
3.1.1化工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可单独建设,也可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其他相关部门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
3.1.2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宜设于厂前区,可单独建设,也可与综合楼或中央化验室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
3.2监测分析房间
3.2.1监测分析房间应根据监测站级别及项目具体情况设置。
3.2.2监测分析房间包括:样品处置室、标样配制室、废水监测室、废气监测室、固体废物监测室、环境质量监测室、噪声监测室等。
3.3辅助房间
3.3.1辅助房间应根据监测站级别及项目具体情况设置。
3.3.2辅 助房间包括:行政办公室、天平室.高倍显微镜室、高温室(马弗炉房间)、贮藏室、有害物质收集处理间、仪器储存间、仪器修理间、机泵房、风机房、配电间、监测车库.厕所等(其中部分辅助设施可与其他部门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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