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63.4-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一再生金属

HJ 863.4-2018.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non-ferrous metal metallurgy industry- secondary non-ferrous metal.
1适用范围
HJ 863.4规定了再生有色金属(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和再生锌,下同)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HJ 863.4适用于指导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HJ 863.4适用于以废杂有色金属、含铜污泥、含锌炼钢烟尘等为主要原料生产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以含铅浸出渣等有色金属二次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再生有色金属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执行,锅炉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271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31574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 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863.4-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一再生金属

HJ 863.4-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一再生金属

标准下载地址: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804242917011166691729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