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30-2017.Internet of Thing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一Standardization Guide.
适用范围
HJ 930规定了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原则、组织体系和工作要求。
HJ 930适用于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以及指导环保物联网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33750-201 7物联网标准化工作指南
HJ 929-2017环保物联网术语
国环规科技(2017) 1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2术语和定义
HJ 929-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验证 verification
将某一活动、处理过程或产品与相应的要求或规范相比较。
[GB/T 5271.8-2001,定义08.06.01]
3.2
原型 prototype
系统的最初的类型、形式或例子,它用作为系统的以后阶段或最后的完整的版本的模型。
[GB/T 11457-2006,定义2.1276]
4工作原则
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工作原则:
a)继承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物联网环保领域应用标准框架,加强与已有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的融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环保物联网标准体系框架见附录A图A.1;
b)实用性:优先制订急需的环保物联网标准,尤其是与环境保护应用直接相关的感知标准以及行业应用标准。环保物联网已立项标准见附录A表A.1;
c)规范性: 加强管理,在组织协调、标准认证、宣贯培训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明确参与环保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各方的职责,以及相互之间的工作衔接关系,推动、促进和保障标准化工作有序实施;
d)实效性:立足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注重标准编制中试验、验证工作,发挥标准的引导作用,推动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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