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05-2017.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odor.
1适用范围
HJ 905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的监测技术。
HJ 905适用于采用实验室分析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恶臭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6157固定污 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恶臭 odor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2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 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3
嗅觉阈值 odor threshold
嗅觉阈值包括可以嗅觉气味存在的感觉阈值和能够定出气味特性的识别阈值,本标准中使用的是感觉阈值。
3.4
正解率 ratio of proper odor results
指嗅辨员对样品嗅辨结果的加权统计值。
3.5
周界 boundary
指恶臭排放单位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
3.6
恶臭敏感点 odor sensitive point
指人群集聚区,包括人群居住地、活动场所等。
4恶臭的采样点位与采样频次
4.1有组织排放源的采样点位
4.1.1 采样位置
按照GB/T 16157中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用真空瓶采集恶臭气体样品时,采样位置应选择在排气压力为正压或常压的点位处。
4.1.2采样点
按照GB/T 16157中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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