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03-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 55003-2021.General code for foundation engineering of building and municipal projects.
1总则
1.0.1为在地基基础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建筑方针,保障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安全,满足建设项目正常使用需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地基基础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基本规定
2.1基本要求
2.1.1地基基础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
2在上部结构的各种作用和作用组合下,地基不得出现失稳;
3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
4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5基坑工程应保证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安全;
6边坡工程应保证支挡结构、周边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1.2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
2.1.3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结构类型、作用和作用组合情况、勘察成果资料和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选择合理方案。设计计算应原理正确、概念清楚,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实际工况,设计与计算成果应真实可靠、分析判断正确。
2.1.4 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
2基坑工程设计应规定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1年;
3边坡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

GB 55003-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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