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82-2016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

HJ 782-2016.Waste solid-Extraction of organic compounds -Pressurized fluid extraction ( PFE ).
1适用范围
HJ 782规定了提取固态固体废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
HJ 782适用于固态固体废物中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氯代除草剂、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多氯联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和不挥发性有机物的提取,详见附录A。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固态固体废物中其他有机物的提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3方法原理
将经过处理的固体废物样品加入密闭容器中,选择合适的有机溶剂,在加压、加热条件下,处于液态的有机溶剂和样品充分接触,将固体废物中的有机物提取到有机溶剂中。
5仪器和设备
5.1加压流体萃取装置:加热温度范围为100°C~180°C;压力可达2000psi (约合13.8 MPa)。
配备40 ml、60 ml或其他规格的玻璃接收瓶(螺纹瓶盖,涂有硅树脂的PTFE密封垫);金属材质专用漏斗;专用的玻璃纤维滤膜等。
5.2萃取池: 11 ml、22ml、34 ml、66 ml或其它规格。不锈钢材质,或可耐2000psi (约合13.8 MPa)压力的其它材料,萃取池内部经过特殊抛光处理;上、下两端分别配有螺旋纹密封盖和不锈钢砂芯。
5.3 筛:孔径1 mm,金属网。
5.4研钵:玛瑙、玻璃或陶瓷等材质制成。
5.5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样品.
6.1采集与保存
按照HJ/T 20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将固体废物样品放入清洁、无干扰具塞棕色玻璃瓶中,加盖,密封。运输过程中应避光、冷藏保存,尽快运回实验室进行分析,途中避免干扰引入或样品被破坏。如不能及时分析,应于4°C以下冷藏、避光和密封保存,测定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样品保存时间为10 天,不挥发性有机物为14天,易变质的样品应尽快分析。

HJ 782-2016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

HJ 782-2016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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