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61-2015.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organic matter-Ignition loss method.
1适用范围
HJ 761规定了用灼烧减量法测定固体废物中有机质含量的方法。
HJ 761适用于农业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废物、污泥等固体废物中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0.5g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4%,检测下限为0.16%。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CJ/T 313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 义
固体废物有机质 organic matter of solid waste
指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固体废物中含碳的有机物质。它包括各种动植物的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或合成的各种产物。
4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中的有机质可视为烘干试样在( 600士20) °C灼烧的失重量。
5仪 器和设备
5.1分析天平:精度为0.0001 g。
5.2高温马弗炉:温度可控制在600 °C士20 °C。
5.3电热干燥箱:温度可控制在105 °C士5 °C。
5.4干燥器:内装干燥剂。
5.5瓷坩埚:容积30ml,具盖。
6样品
6.1采样
按照HJ/T 20或CJ/T 313的规定执行。
6.2试样制备
在制备有机质分析试样时,用镊子挑除风干试样中的塑料、石块等非活性物质,研磨至全部通过0.25mm孔径筛,混匀后装入磨口瓶中于常温保存待测。
7分析步骤
7.1 将瓷坩埚(5.5) 事先于600 °C士20 °C的马弗炉中灼烧至恒重(连续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001 g)。
7.2 称取试样(6.2) 1 g (精确至0.0001 g),平铺于瓷坩埚(7.1) 中,半盖坩埚盖,然后将其置于电热干燥箱(5.3) 中,在105 °C士5 °C下烘1 h,取出后移入干燥器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上述步骤进行检查性烘干,每次30 min,直至恒重。
7.3称取烘干试样(7.2) 0.5g (精确至0.0001 g),平铺于瓷坩埚(7.1) 中,将坩埚盖好,然后将其放入马弗炉中,待温度升至600 °C后,于600 °C士20 °C灼烧3h,取出后先在空气中冷却5 min左右,再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上述步骤进行检查性灼烧,每次30 min,直至恒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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