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2046-2018.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of Planning Report for 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s.
1总则
1.0.1为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的原则、工作内容、工作深度以及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 NB/T 32046适用于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开发的光伏发电工程,以及光伏发电基地规划报告编制。
1.0.3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技术可开发规模technically exploitable capacity
基于太阳能资源水平、地形地质条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可开发的容量。
2.0.2光伏发电基地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on base
统筹规划建设的光伏发电站或光伏发电站群,开发规模不低于500MW。
3基本规定
3.0.1光伏发电工程规划应贯彻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合理开发的原则,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太阳能发展规划衔接,并与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林业、军事以及工程安全等工作要求相协调。
3.0.2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应明确规划工作的目的、原则、编制依据、规划目标、规划范围、规划水平年、开发现状和必要性分析。
3.0.3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 的编制目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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