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31-2014.Specification for automated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in coastal area.
1适用范围
HJ 731规定了开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的相关内容,包括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校准与维护、运行及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以及监测数据的采集频率、有效性、上报和报告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 17378海洋监测规范
GB/T 12763海洋调查规范
HJ 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73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HJ 168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 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Y/T 143小型海洋环境监测浮标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 Automated methods for sea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in coastal area
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近岸海域水质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的过程。
3.2 近岸海域水质手工监测 Manual methods for sea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in coastal area
在监测点位用采样装置采集一定体积的海水样品,将采集的样品在现场或实验室用化学分析方法或分析仪器方法处理和测试的过程。
3.3 自动监测仪器性能审核 Analyzers performance audit
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指标的检验过程。
4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前期工作及要求
4.1自动监测前期工作内容
开展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的前期工作包括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制度的建立。
4.2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近岸海域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包监测子站的站位布设,监测子站、中心控制室、系统支持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建设等。其中,建设的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应符合附录A要求;系统建设按照附件B要求进行;子站站位布设方法按开展自动监测的目的,在《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730要求布设的监测点位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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