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03-2014.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phenolic compounds一Gas chromatography.
1适用范围
HJ 703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酚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HJ 703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21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酚类化合物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当取样量为10.0g时,21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2~0.08 mg/kg,测定下限为0.08 ~0.32 mg/kg。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海洋监测规范 第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海洋监测规范 第5 部分沉积物分析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13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重量法
3方法原理
土壤或沉积物用合适的有机溶剂提取,提取液经酸碱分配净化,酚类化合物进入水相后,将水相调节至酸性,用合适的有机溶剂萃取水相,萃取液经脱水、浓缩、定容后进气相色谱分离,氢火焰检测器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5仪 器和设备
5.1气相色谱仪:具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带氢火焰检测器(FID)。
5.2色谱柱:30mx 0.25 mm x 0.25 μm,100% 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30mx 0.25 mmx 0.25μm,50%苯基5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其它等效毛细管柱。
5.3提取设备:索氏提取装置,也可选用探针式超声波提取仪、加压流体萃取装置或微波提取装置。
5.4 分液漏斗:带聚四氟乙烯(PTFE)塞子。
5.5 浓缩装置:旋转蒸发装置或K-D浓缩仪、氮吹浓缩仪等性能相当的设备。
5.6 研钵:由玻璃、玛瑙或其他无干扰物的材质制成。
5.7 微量注射器: 10μl、25μl、100μl、 250 μ1、500 μl和1000 μl。
5.8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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